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

在用户咨询的名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,如果出借人知情并直接要求实际用款人还款,但实际用款人拒绝,根据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的相关规定,虽然出借人有权向实际用款人主张债权,但名义借款人是否仍需承担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若出借人与名义借款人、实际用款人三方有明确约定,名义借款人不承担责任,则按约定执行;若无明确约定,出借人仍可选择向名义借款人主张债权,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。此时,名义借款人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后再向实际用款人追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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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借人不知情时,名义借款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保护自己:1.及时收集并向出借人提供实际用款人的信息和借款使用情况,证明实际借款关系;2.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与实际用款人的责任划分,确保自己有追偿权;3.若遭受损失,可依据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相关规定,向实际用款人提起追偿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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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,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可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责任,协议中应详细记录借款金额、用途、还款方式及期限等,并注明名义借款人仅为借款名义人,实际借款及还款责任由实际借款人承担。同时,建议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,以保障双方权益。此外,双方应确保协议内容合法,避免违反法律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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